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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佳木斯 | 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吉祥平安
    2020-11-01 23:44:35   转载
    广大参保居民: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,我市于2020年10月9日起征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,现将缴费相关问题告知如下:一、参保缴费时间1、缴费时间从2020年10月8日开始到2021年3月29日止,节假日休息时间及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不收费。2、按照全省统一规定,2021年度城乡居民(含大中小学生、婴幼儿)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。3、建档立卡和特困供养及孤儿,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按相关政策规定渠道解决。4、低保人员缴费方式由原来民政部门统一缴费,调整为个人缴费,缴费标准按310元的40%(即124元缴费),其余60%给予定额资助。5、超过缴费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,须缴纳包括财政补贴在内的全额医保费,交费后设3个月等待期,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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